物业租售中心合伙人管理规定(2021年最新版)

物业租售中心红黄线管理制度(2021年最新版)

一、目的

1. 规范员工的职业素养,预防和纠正员工的违规失职行为;

2. 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,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。

二、原则

1一致性原则:与企业理念保持高度一致并充分反映企业理念,与企业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一致:

2.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:制度充分宣导,处理一视同仁,公平公正,结果公开。

三、适用范围

适用范围: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员。

四、职责分工

1. 行政管理中心

1. 1.员工行为的监督、检查;

1. 2.违规行为的投诉接收、记录、核实;

1. 3.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,报批、发文,并转相关部门。

2行政总监

1. 1.警告及黄线的处理意见审批;

1. 2.红线处理意见审核。

3. 副总经理

1. 1.经理级及以下红线处理意见审批;

1. 2.经理级以上红线处理意见审核。

4. 总经理

1. 1.经理级以上红线处理意见审批。

五、红线(对应处罚:辞退处理,不再录用)

红线行为

行为详解

 

 

 

严重损害客户利益

 

代替客户签署同、业务文件

任何情况下,代替客户签署合同、业务文件,伪造客户签字;

私自使用客户房间,动

用、处理客户物品

侵犯客户利益,私自使用客户房间,动用、处理客户房间内物品;

向客户索取公司正常收费范围之外(吃喝卡拿)的钱款;

 

损害公司利益

泄露公司资源、信息

私自复制、传播、散布公司各项制度;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泄露人力资源数据,包括人员信息、薪酬信息,业绩数据等;       

泄露业务资源,包括房、客源信息、签约数据、成交信息、市占率数据等;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泄露自己工资;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泄露公司商业机密

做私单、甩单、与同行业合作

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,包括:私自操作公司业务,如做私单:利用公司资源做二房东、炒楼;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收取差价或好处费:利用替公司租店面的机会收取差价或好处费等:
侵占公司财产,包括:私拿、更换公司物资,虚报新增资产等:
与同行业合作,包括:经营与职业无关业务,出租、出售未经公司合作的同业公司的房源、业务。参加同行业公司聚会,活动或涉繁与同业人员联系、互动。

提供虚假个人资料、信息

隐瞒同业经验入职,或向公司提供虚假学历、虚假身份信息;
在任何情况下伪造他人签字:

挪单、挪业绩

任何情况下的挪单、挪业绩行为;

对外散布谣言,诋毁公司

在任何情况下,以任何方式利用外部平台传播、散布有
损公司利益的谣言,对公司进行诋毁的行为:

私自承诺或担保

未经公司同意,私自对客户承诺或担保的行为:

白条收款、挪用客户、业主各种委托、代收款

向客户白条收款,将向客户收到的款项挪为私用,侵占
公司财产。

业务范围

不得从事未经公司签订的合作业务。

兼职

从事其他兼职工作,影响工作的。

损害同事利益

索贿、行贿、克扣

向下级索贿、向上级行贿,向下级借款不还,克扣奖励、奖金。

打骂他人

打骂客户或相关机构
办事人员,与同行业肢体冲突

在任何情况下与同行业发生肢体冲突;
在任何情况下,对客户,或者银行、公积金中心、公证
处、建委、地税等办事人员进行打骂、污蔑、威胁、恐吓和欺诈;

违规作业

私藏房源

房源信息故意不录,录入非业主电话,或故意晚于当日
录入;

违法行为

触犯法律、法规被刑事拘留

在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被刑事拘留(包
括但不限于醉酒驾驶、肇事逃逸、偷盗、吸毒、聚众赌
博等行为);
在职期间违反社会道德规范、公序良俗行为,造成不良
影响:

 

六、黄线(对应处罚:记过,留岗查看一年,留岗查看期间不得晋升;一年内累计两次触犯公司黄线,等同于红线,予以辞退处理。)

黄线行为

行为详解

损害公司

利益

内部散布谣言、负面言

在公司内部利用各种手段散布谣言、不信息,或

利用公司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:

隐瞒房屋利害关系

客户满意度调查、量化

造假

本公司员工或亲友(包括直系亲属、近亲属、男女朋友)委托公司交易(包括金融业务客户、、租赁/买卖房源的业主或租房客户),在委托后需上报员工本人区域经理以及委托区域区域经理备案,如有隐瞒不报的行为,记为黄线;

为应付公司满意度调查,向公司上报虚假客户电话,或以客户身份回答公司回访调研问题;向公司提供虚假量化数据,包括录入虚假房源(含外网)、虚假客户、虚假带看、虚假钥匙、虚假实勘、虚假限时独家(或称速销)等;

私藏客源

客源信息故意不录,故意录入错误,或故意晚于当

日录入:

恶意竞争

搅单、抢单:

公司内部任何形式的恶意搅单、抢单:

不借钥匙

本公司同事借钥匙以非正常理由拒绝出借(不带工

牌,或不穿工衣,可以不借);

扰乱工作

秩序

饮酒、赌博

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饮酒、赌博等一切扰乱工

作秩序的行为;

收受他人钱财

收取客户赠送的钱财、礼品:

纵容、包庇

对违反公司红线、黄线的行为进行纵容、故意隐瞒、

包庇:

打骂同事

打骂、恶意诬陷、诽谤同事的行为;

如出现跨序列之间(运营、职能、助理序列)、职

能窗口服务部门和服务对象之间的打骂行为,或者

同事间的肢体冲突导致轻微伤以上(以公安机关验

伤结果为准);

代替打卡、提供虚假假

授意他人为自己打卡,或替他人打卡;

向公司提供伪造病历/病假条、或者篡改过的病历/病假条;

 

注:以上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(同时发现存在多条同种类违规行为时记为一次)记一次黄线。

七、警告(对应处罚:通报批评)

1. 上班时间不穿工装,衣冠不整;

2. 未按照规范流程工作/逾期履行工作职责,影响到他人利益或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,以及其他影响公司/他人利益、扰乱公司正常办公秩序、违反公司价值观的行为。

3. 如:不按照公司规定/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业绩,在区域内散布、传播反面信息,对同事使用不文明语言等行为。

八、实施流程

1分行行政提供违规监察情况,或接到员工投诉3个工作日内,由行政经理进行核实,并拟定处理意见,报行政总监审核:

2警告及黄线违规行为,行政总监审批并由行政经理发文执行,红线违规行为,行政总监审核处理意见,报副总经理审核:

3. 经理级及以下红线处理意见,副总经理审批并由行政经理发文执行;经理级以上红线处理意见,副总经理审核处理意见,报总经理审批;

4. 总经理审批并由行政经理发文执行:

5.行政经理存档相关资料,并将涉及晋降限制、辞退等签批文件复印件报备人力资源部。

九、附则

1. 本方案由总经办拟定并负责解释;

2. 本方案自总经理审核批准之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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